问题 | 大余亚奇房地产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契约解除权。当契约中一方向另一方长期耽搁并拒绝履行其主要债务时,在经过书面催促且给予合理期限后仍然未能履行,那么另一方就有权解除该契约。
然而,契约解除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即有效期仅为一年。在此一年内,任何时候,买方都有权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取消契约,一旦超出了这一年的期限,买方将永久性的失去对该契约的解除权(除非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严重的质量问题)。 其次,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可以在契约中约定,若一方违约,应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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