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钢二通厂安置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拆迁安置房出现延迟交房情况的解决方案包括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次,购房者还可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请求,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关于延迟交房的具体原因,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正常的延期交房,即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无法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屋。 第二种是非正常延期交房,主要是由于出卖方的经济状况不佳、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并且无法顺利完成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或短期内无法交付房屋的情况。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出现以下五种情况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自身的行为表现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意愿; (三)当事人一方在主要债务到期后,经过催告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该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存在迟延履行的行为,并且在收到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搜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