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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遇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首先,守约方有权在恰当时间向对方告知终止合同的决定,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其次,若违约方在收到终止履行的通知后,既未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亦未能重建履行能力,同时却仍然坚持请求预购房屋的守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守约方有权拒绝该无理请求,同时有权依据合同条款行使解除权,从而取消与违约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同时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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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7: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