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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违约延期交房合法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出卖方未能按照预定合同期限提供所售房屋,经过买方向其催促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完成交付手续的,则视为构成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买方有权向出卖方提出赔偿请求,即依照逾期时间长短,计算其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在经过催促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出卖方仍然无法按期履行交付义务,并且未能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买方将有权利解除该份购房合同,并要求出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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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2: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