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购房定金如何退回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当订约一方向对方支付了定金之后,定金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然而若由于收取定金一方的原因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是因为支付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达成,则定金将不予退还。此外,若因非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例如政策变动、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卖方应依照规定将定金全额返还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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