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预售合同和网签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上签订与登记备案工作必须由开发公司在签署合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关于商品房预售事宜,具体应满足如下几个基本要求:首先,务必确保已成功缴纳全部土地使用费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获取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开发商也需要保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再次,如按照所提供的预售商品房数量进行计算的话,所有投向开发建设项目的资金应当至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同时还须明确施工进度以及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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