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首付款是否是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购买房产的定金应被视作不可替代首付款项,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定金亦可视为首付款的一部分进行计算,譬如说,购房者需支付的首付款为20万元,倘若在此之前,该购房者已预先支付定金2万元的话,那么在正式缴纳首付款时,该购房者只需向开发商支付剩下的18万元便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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