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定区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与土地皆为不动产物权,因这些权益引发的诉讼,应当依法由不动产所处之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而不得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变更管辖法院。长期以来,不动产诉讼在各国的民事诉讼管辖体系中均被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负责处理,这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通行做法。因此,涉及到房产纠纷的案件,必须向位于争议房产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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