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空鼓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购房过程中发现房屋产品质量问题,购房者可根据已经签署的购房协议中所明确的条文进行对比与核查,针对所发现的房屋产品质量问题,根据法定程序向房产开发商提出维护和相应损失赔偿的恳求;若是由于房产主要结构品质未能达到相应标准,从而导致无法按期交付或在交付后经专业机构检定确认房产主要结构品质确实有缺陷的话,买方则有权选择解除购买该房产的合约,并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全部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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