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二手房签订无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未附带房产证明的二手房屋所引发的争议,这通常被视为一种典型的合同纠纷,以此为背景,双方当事人可采取磋商、调停以及诉讼的相关手段进行妥善处理。在大多数情况下,应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当事人也可以利用和解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合同中的争议。若当事人不愿意选择和解或调解,或者和解与调解无法达成共识,他们还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对于涉及到国际贸易的合同,其当事人同样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其他指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然而,如果当事人未能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本身存在瑕疵,那么他们就只能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当事人有义务遵守并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如若拒绝履行,则对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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