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滨州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延期交付房屋之问题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购房者有权向售房方发出催促履行交付义务的书面通知,同时给予其合理期限以满足交付条件;若售房方逾期仍未能完成交付,则购房者有权依据客观事实依据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对方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然而,若买卖双方对于解决方案协商未达成共识,购房者可寻求法律支持,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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