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超过总房款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权交易中,定金的支付金额应控制在房屋整体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以内。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决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作为双方债权债务的保证基础。定金协议于实际支付定金之时正式生效。另外,无论是定金的具体数额还是总额,都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明确商议和确定,但须确保其额度上限不能超出主合同涉及标的物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高于或低于原定的约定金额,则可视作对原定金数额的变更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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