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法院何时冻结产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争议是否会导致房屋冻结,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争议涉及到债权债务问题,经过法院的许可批准之后,依法享有诉求权的当事人或机构有权请求进行房屋冻结。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利害关系人面临紧急状况,如若不能立即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时,他们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法院将裁定驳回其申请。一旦法院收到申请,必须在48小时之内做出裁决;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则应立即启动执行程序。此外,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天内,若未能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以其价值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以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超过其价值。若发现存在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现象,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照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除非该财产属于不可分割物且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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