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附件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包含如下具体规定条款:(1)明确双方各自的姓名、详细地址信息以及法人组织必须要有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2)准确列明预售商品房的地理位置、相应编号等基本信息;(3)明确预售商品房的具体数量,面积需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精确计算,同时必须明确注明是指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抑或是其他类型的面积;(4)明确商品房的价格,即房屋的售价,例如每平方米的价格是多少元人民币。除了要标注出单价外,还需要明确总价金额;(5)明确预售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房屋的交付方式与时间节点;(6)明确房屋的实际用途,即住宅用房、办公用房、经营用房或者其他特殊用途的房屋;(7)明确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具体方式、时间期限等相关事宜;(8)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9)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的其他补充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