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交了5万怎么退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定金是不被允许退还的款项。但是,在符合特定的条件下,我们还是可以考虑将其返还给有关当事人。首先,当合同的双方严格按照预定的义务要求,完成了各自应尽的职责之后,定金便被视作已经支付给了卖方,并且需要原封不动地归还给买方;其次,在出现各种意外因素,使得合同签订未能按计划进行,或者由于关于本协议以及其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以至于无法顺利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这种状况并非由任何一方的主观过失所引发,那么定金也是有可能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款的;最后,倘若卖方单方面违反合同规定,导致相关行为无法继续推进,那么定金也有可能在原始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倍后,再行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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