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退到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已缴纳定金且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所交纳之定金可退还归还;若给付定金的一方能够按照事先约定履行其职责的,则定金应视情替代交易价格,或者予以退还;但若履约不能归咎于任何一方,例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则所交纳之定金可全额退还;然而,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面出现违约行为以致无法继续履约的情况下,此时所交纳之定金便可以获得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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