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分预售和正式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会涉及到预售合同的签署。此类合同通常用于未完成建造的新建商品房销售阶段,由开发商主导并在商品楼处开展。在签订了此份合同之后,开发商将会把这份合同提交至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然而,若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则需要等到整个建筑工程全部竣工并且开始交付使用,同时购房者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房款,方能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在办理房产证明的过程中,房地产管理机构的相关部门会对房屋面积进行统一的重新测量。如果签署的是预售合同,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按照实际测量的面积来制定补充协议,以确保房产证上的面积与合同中的约定相符。如果存在差异,一般的处理方式是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
2、商品房现房产权变更流程中的正式合同:正式合同主要出现在商品房现房产权变更流程中。在缴纳完相应的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后,购房者便可直接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无论是预售合同还是正式合同,它们均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签署这些合同时务必审慎对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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