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什么时候转为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案件调查的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身犯下列任一情况,往往会被相应地转为刑事拘留措施:即正处在预备犯罪行为阶段、正在积极实施犯罪行为或是在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之后立即被警方察觉;
遭到被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的直接指认认定其涉嫌犯罪行为; 在犯罪嫌疑人家中和居住地点发现了具有充分证明其罪行的相关证据; 犯罪分子在实施完犯罪行为后有试图自残、逃离现场或者逃避法律责任的倾向; 存在毁灭、伪造关键证据或与同伙串供以混淆事实真相的可能性; 以及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和具体住址信息,身份尚未得到明确确认等问题; 同时,如果该犯罪嫌疑人具备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组织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行为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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