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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审房产纠纷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上诉审判必须实行合议制度。首先,我们应当组建合议庭,并确保合议庭在案件审理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这个环节中,合议庭需要审查当事人提请上诉的资格条件,例如,是否满足了行使上诉权利的必备要素。如果存在任何不足之处,合议庭应该通知当事人提供完善的资料。对于超出上诉期限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当作出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请求。然而,对于那些符合上诉要件的案件,二审法院则必须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一审案卷。通过全面的调查研究,询问相关当事人和证人,以获取案件的真实情况,核实证据,从而为公正合理地做出裁判奠定基础。其次,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原则上应当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第一审普通程序大致相似。最后,如果二审法院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晰之后,合议庭认为无需再进行开庭审理,那么也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作出判决或裁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直接裁决并不等同于书面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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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0: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