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如何起诉物业公司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业主对物业进行诉讼的程序介绍如下:首先,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诉状。针对被告人数多于一人的情况,需按照其数量提交诉状副本以满足法律规定。若被告人系自然人,则需在诉状中详述双方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以及现居住地;若被告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在诉状中明确注明其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诉状正文中需详细阐述请求事项以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结尾处需签署个人姓名或加盖公司公章。其次,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能够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用以支持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如借条、欠条)、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第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当填写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详细列举所提交证据的名称及其所在页码。待法院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由其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其中一份交还给当事人,另一份留档备查。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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