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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是否受理房产纠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院审查并决定是否接收房产纠纷案件之时,其必然会考虑到受理该类案件所必须满足的特定条件。其中包括了诉讼主体的资格要求,即原告必须是与争议事项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其次,原告还需对被告做出明确的指向。此外,原告需要提出具体而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除上述要素外,被诉物本身也应当处于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的权限范围之内,并且是由受诉人民法院承担对该案件进行审判和裁决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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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4: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