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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多位被告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多个被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若被告的住所在、通常居住处在不同地点的情况下,则应分别依照其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倘若原告在此等情形下发起起诉,那么,首先收到立案申请的人民法院将拥有此案的管辖权。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对于自然人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然而,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的话,则应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而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同样应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值得注意的是,当同一诉讼涉及到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位于两个及以上的人民法院辖区时,各个该等人民法院均享有对此案的管辖权。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若存在两个及以上的人民法院均对某一诉讼享有管辖权的情况,原告有权选择向其中任何一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若原告向两家及以上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同时提出起诉请求,则应由最先接受立案申请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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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4: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