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晚一个月交房算延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延后一个月交付房屋可视为逾期交付行为。若当事人因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提出降低该金额的请求时,必须确保所降低的幅度在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这一标准之内;相反地,如果当事人认为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金过低并因此要求提高该金额的话,也应按照违约给对方带来的具体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