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不给购房合同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开发商未能向消费者提供购房合同,此行为无疑构成了违法。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有权选择暂缓支付剩余房款,亦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寻求援助。原因在于,购房合同乃是买卖双方建立法律约束关系的重要凭证,以及各方严格执行合约条款的法律保障。若无明确的合同规定,一旦出现违约纠纷,当事人将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因此,务必尽力与开发商交涉,争取尽快取得购房合同,以切实保证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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