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延期交房最长时间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下,房地产交易已然成为人们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交易行为之一。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大部分情况下,进行房产交易时都需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房屋交付延迟的现象。关于这一问题,并没有所谓“最长可延期多久”的明确规定。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所引发的延期,否则只要超过双方约定的交房期限,便应开始计算违约赔偿金。若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则购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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