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房屋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然而,如果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该商户已经成功获取了预售许可证,那么此份预售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所明确规定,得到预售许可证乃是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必要前置条件。倘若未能成功获得预售许可证便擅自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这一行为无疑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合同无效。然而,如果开发商满足相关条件并有可能成功获取预售许可证,但在签订合同时却未能成功获得,为了确保交易的稳定性以及尊重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愿,我们应将预售合同视为有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法定前提条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但是,开发商符合条件可以取得预售许可证,只是在签订合同时预售许可证未获得,在仲裁或者起诉前,获得预售许可证的,为保证交易的稳定性以及尊重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意思表示,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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