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半年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的房产已逾期交付半年之久,购房者有权利向卖方供应商发出书面催告,协商并敦促其尽快按照原定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若催告该行为持续三个月及以上且无果,则购房者可无条件地行使合同解除权,向卖方供应商提出相应的违约赔偿以及退房退款的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