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想多住几天延期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便构成了违约行为,业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如经过书面催促之后,开发商仍无法在连续三个月之内履行交付义务且未能提供合理合法的解释说明的,那么作为购房者,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关系,且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负责承担。而对于在书面催告后仍旧能够在三个月之内完成交付工作的开发商而言,业主虽然无权直接解除合同,但依然保留向法院请求赔偿的权利,索赔范围包括逾期时期所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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