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只赔付3个月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交付延期应给予赔偿事项,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或双方当事人未进行约定的情况下,若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催告,则享有解除权之人必须在三个月内自行行使该权利。如若对方当事人未曾提出催告,那么解除权人应在解除权产生之日起的一年之内行使此项权利;倘若逾期仍未行使,将会导致解除权失效。针对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主张要求降低违约金金额的情况,应当以实际损失高于约定违约金的超过部分不超过30%作为适度调整违约金的基准。相反地,如果因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程度而请求予以提高的情况,那么应当依据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来具体确定提升违约金金额的多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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