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购房定金南京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关于定金退还问题的处理方式如下:若向卖方支付定金的买方能够按照事先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的话,那么其原先支付的定金可予以全额归还或是用以降低应付总价款;同时,如卖方未能依约行事,使其自身面临违约风险时,则应将之前收取的定金双倍返还至买方手中,以示公正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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