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装延期交房费用会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合约所规定的交楼日期到达之时起,您便可以向开发商发送关于催促交付房屋的告知函件(也称为“房屋催交通知书”)。若开发商在接下来的3个月法定时效之内仍未如约交房的话,您将拥有权利选择要求退房。在此过程中,开发商需依照早前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全额退还您已经付出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活期利息。如果在之前拟定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违反按时交付房屋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责任的条款,则您还可以同时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对于适用的退房期限会设定在30至91天之间。倘若达到上述期限,但开发商仍旧未能顺利完成交房的话,买家可依法要求开发商执行退房协议,并且额外要求开发商承担双倍偿还定金或者补偿购房款项相应利息的责任。如果在先前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已经对开发商逾期交房行为的违约赔偿责任做了详尽规定,那这份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在合同签署后的延迟期间内,不能够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为理由申请解除该份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