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株洲开发商违约退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第一步骤,买受方须向出卖方提交书面的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的通知。至于该通知的传递方式,可以是邮寄挂号信件、传真的方式,甚至是直接通过电话进行沟通交流。对于因出卖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而引起的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的情形,应当由其无条件地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率所产生的费用、首付存款利息的价值、以及购买房屋所需缴纳的税费等等。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的赔偿标准,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但是如果合同中所设定的赔偿标准难以弥补实际被损害利益的情况下,买方有权寻求额外的赔偿。另一方面,如果因为买方未能成功获得贷款批准,或是合同双方就付款方式出现分歧等原因而需要解除房屋买卖协议,那么出卖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步骤,在收到买方提交的解除房屋买卖协议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卖方应当尽快全额向买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房款并及时妥善地办理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契约关系的相关手续。在此期间,若上述手续及文件尚未签署确立,出卖方有义务代为处理并偿还买方每月需支付给贷款银行的本息资金。
第三步骤,出卖方应当在接到买方发出的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的通知后立即履行清偿所有购房款项的责任。同时,也必须确保按时履行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业务。若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导致上述事项无法如期实现,则从买方发出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的通知之日起算,直至买方收到全部购房款项的期间内,出卖方每日需向买方支付房屋总价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13: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