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买房了退房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况下,买受人需向卖方发出终止房屋买卖交易的书面通知。接下来,卖方有义务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有效时间范围之内,卖方须清偿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所剩余的全部贷款并消除责任,同时应尽快取消买卖双方之间的所有协议及文件。另外,卖方应当在收到买受人退房通知书之后的五日之内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并协助买受人处理完成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有关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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