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三个月交房退房怎么操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购房者提交退房请求:如购房者欲解除所购房屋之买卖协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交退房请求。若因地产公司的过失导致退房事件发生,则该公司需负责全额承担因退房所引发的经济损失;而若购房者未能获得银行放贷批准,或者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对于付款方式尚未达成共识而选择退房,则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流程:当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请求之后,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义务在15个工作日之内将购房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悉数退还,同时终止原有的房屋买卖协议。在相关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代替购房者向银行支付每月应付的本金及利息。 3.逾期处理需支付违约金:若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在购房者提出退房请求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退款流程,那么从第16天开始直至购房者实际收到全部房款为止,房地产开发公司每日需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通常而言,若房地产开发公司超过三个月仍无法交付房屋,购房者便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退房过程通常需遵循上述三大步骤。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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