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业主不还贷款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这种做法并不合法。当业主所购房产遭遇开发商延期交付而成为烂尾楼之后,如果业主自行决定终止履行还贷义务,便构成了拖欠贷款的违法行为,将须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举可能导致以下严重后果:(1)、对个人诚信度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房贷作为一项融资工具,在申请过程中需提交个体信用报告来评估风险,因此,在违背还款协议停止还贷之时,必定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上留下记录,揭示先前存在的逾期违约行为,这无疑意味着个人不良信用纪录的形成。若在未来仍欲进行贷款及其它涉及信用评估的活动,那么此前负面记录将会对此产生直接影响。(2)、无疑令已还贷部分的房贷再额外增加一笔逾期罚款。房贷利息本已因借款本金数量大以及借款期限较长等原因,数额高昂,倘若房贷继续拖欠,致使发生逾期情况,依据和贷款行签署的借贷合约,则必不可避免地产生一笔相当可观的逾期罚款,通常为正常利息额度的1.5倍以上,且持续收取利息直至逾期欠款全部结清为止。对于已经负担沉重的借款方而言,这种状况无疑会进一步加剧其经济压力。(3)、可能会招致银行的法律追索。在经过多次催收无效的情况下,银行极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若购房者在法庭审判中输掉官司,除必须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外,还需承当诉讼相关的所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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