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充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绝大多数的房屋买卖合同争议案件,其诉讼应在房地产所在地或被告居所地的所属县级以上区域的人民法院提起。然而,也存在这样一些极少数的情况,即此类争议案件可以选择向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亦或是向合同协议约定的实际履约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更好地解决房产争议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我们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具体规定以及实际案情情况来综合分析和判断适宜的诉讼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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