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如何处理权益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关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房二卖”纠纷时,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和措施:首先,我们会关注该住房在相关部门是否已经完成了合法的变更登记手续,若已完成变更登记,那么这处房产应视为已被合理合法地变更为登记人所有;其次,若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我们将会依据支付完全部或者大多数购房款项的一方获得此住房的所有权加以裁定;第三步,当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确定房产权属归属时,我们将按照合同签署的时间先后顺序,来决定该房屋的真正拥有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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