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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纠纷有哪些规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争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制定了以下原则性规定:若因开发商缘故导致无法按照本契约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房屋质量若是未达合同所商定之标准或是无法得到修复或者虽然经过修复仍然无法恢复至约定的质量水准的情形下,以及在未按约定交房超过特定时限的状况下,如果买方提出希望解除整个合同的请求,均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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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1: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