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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法庭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新居验房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且这些质量问题涉及到建筑主体结构的不合格状况,并且经过权威机构的严格检验证实这确实属实,那么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所明确的规定,如果因为房屋主体结构存在明显质量问题而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严格的核验发现其主体结构依然存在质量缺陷,那么购买者提出解除购销合同以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诉求,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根据该司法解释的条款第十条的相关仔细规定,倘若房屋质量问题已对正常的居家生活构成了严重的困扰并带来实质性不便,购买者同样具备要求取消购房合同以及获得经济赔偿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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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