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房贷起诉了我该怎幺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某位自然人在遭受借款纠纷时,若自身具备还款能力则应审慎考量并主动积极地归还欠款;倘若目前暂且无法立即支付所欠款项,亦可与债权人进行友好协商,分阶段予以偿还。在处理相关债务问题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务必做到全额清偿。若暂时出现财务困难,无力履行还款责任,在经过债权人同意或接受法庭裁判后,该债务人可以分批分期偿还债务。对于那些具有支付能力却拒绝偿还的行为,法庭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审理和判定,并依法实行强制性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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