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买房纠纷退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严格依照规章,买方既有权利同卖方就返还定金事宜进行协商调停;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买方便有权径直向相应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卖方全额退回其所交纳的定金。然而须注意的是,返还定金则需满足特定前提条件,具体包括因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上存在重大分歧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以及在认购书预定的期限内未能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形。要成功主张退回定金,前者证明需要依赖双方在商谈合同条件过程中所作的修改笔录,后者则需根据双方的会面交谈录音予以支撑。部分购房者可能本无意购买该房屋,却选择以补充协议增补的方式,实现了讨还定金的愿望。此外,针对诸如内部认购等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的楼盘项目,鉴于其本质上并不符合销售条件,因此无论何时,定金均能顺利退回,无需投入过多精力进行证据收集工作,只需直接依法提出诉讼请求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