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欺诈在商品房预售合同里是否存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合同在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应,自买卖双方各自正式签署或是加盖有效印章之时,该份合同即告成立。关于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将自其成立之际起即刻发生法律约束力。而当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有相关要求必须进行批准备案,甚至是登记备案时才可生效的话,则需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然而,若还未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话,那么相应的预售合同就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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