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买房不满意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付首次购房款项之后,如产生退房之意愿,可以启动解约程序,经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解除协议,这是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方式。亦或者,当任何一方违反该合同中明确的解除条件时,其他方有权展开主动行为以终止此份合同,而在法律规章制度所界定的解除条件生效以后,也同样具备解除协议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