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发生争议乃司空见惯之事,然而许多消费者并不甚明了应向何种机构寻求协助解决问题,在此情境之下,对于购房争议适宜寻求何种部门援助,接下来我会为您详细解答。若因购买房产而引发的争议涉及民事诉讼,则自然归属于当地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但当涉及到合同纠纷方面的争议时,此类案件便成为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范畴。明确纠纷类别、确定管辖归属之重要性不容忽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享有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除非民诉法律另行规定。因此,在公民之间产生的普遍房地产买卖合同争议,将由基层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倘若被告人的住所地与常居地间存在差异,则应由被告人常居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通常情况下,若涉及到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其管辖权通常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行使。然而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来说,其处置方式不应遵循常规管辖权限定,而应依据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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