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买房退房要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哪些情况可以判定开发商构成违约进而促使买受方享有退还房源的权利呢?以下为几种常见的情形:首先是延期交付房产,若开发商未能按照期限交付房屋,并且该延迟行为已经持续超过三个月,那么购买者便可据此要求开发商退还所购房产,同时消费者还有权请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向开发商索要相应利息;其次,若购买者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在此前提下,购买者有权选择要求开发商履行退房义务;再次,在开发商未能提供完备的法定资质证明文件的情况下,购买者与其签订的购房协议将被视为无效,此时,购买者同样拥有要求开发商退还所购置房产的权益;接下来,关于房产实际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暂测面积之间的偏差超过百分之三的情况,购买者亦可行使解除购房协议并追索损失赔偿额的权力,这也是针对开发商违约行为的有效制裁手段之一;与此同时,若发现房子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基础工程严重沉降,超出了合理的容许范围,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严重以至于无法满足正常使用标准,或者砖石结构强度不足以保障居住安全等等质量问题的,经过相关检测机构核查确认房屋质量不合规,同样构成了开发商违约行为的要件之一;最后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未得到购买者同意,擅自更改房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户型、朝向以及面积等核心参数发生变化,购买者均可根据购房协议中相关条款选择性地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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