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办房产证,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当时的合约规定,当房屋完成并顺利交付用户开始使用之后的60个自然日之内需进行《房地产权证》的手续办理。如果到那个时候还未能及时办出证件,那么可以享有最多长达180天的延迟期限;然而一旦超出了这个延期期,需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来向购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该违约金数额的计算过程中,会取合同总价的20%作为基础参数。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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