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交房延期能得到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疫情背景下,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并没有赔偿责任。这是因为疫情被视为一种无法预见和抵抗的客观因素,亦即我们所称的“不可抗力”。换句话说,在这段时间内因受到疫情影响而无法履行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条款,不能归咎于任何相关方的主观故意行为,因此并不构成违约行为,也就不涉及到赔偿责任问题。这种不可抗力既可以源于自然界的突发事件,例如地震或台风等极端天气现象;反之,也可能源自发生在社会层面的各类事件,如可能引起的军事动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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