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按时交房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交付逾期未达合同预定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遵照已实际支付的房屋总价值之特定比例(即合同签订时所约定的比例)乘以违约天数(自合同载明的房屋应交付之日起算起)来计算违约费用。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应当依法履行支付义务,不得因消费者未遭受任何本可避免的损害而被开发商作为辩解或免除法律责任的理由。除非在此情况下,开发商有其他经证明合理的免责事由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