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6个月交房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迟交付物业违反了购房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具体的时间标准应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来加以确定。如果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物业,那么所需支付的款项将自交房截止日期的次日起开始累计。针对脱期行为产生的债务,其比例范围从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不同。具体可按下述时间段予以分类:(1)脱期发生在60天内:在此期间,开发商有义务每天向购房者支付已交付房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2)若是脱期达到60天及以上:购房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货和退款请求,从而终止交易。一旦合同解除,开发商必须在收到上述请求之日起的60日内全数返还购房者的房款,同时还须按照超过60天脱期所引发的情形,按比例支付相应违约金。当然,购房者亦可选择继续履行合约,但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则需支付更为严格的违约金,那就是每日须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五,以弥补未能准时交楼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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