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意向合同违约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交易违约责任之裁决方式一般包括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提供资金以弥补违约损害以及经济赔偿等三项措施:(一)持续履行,即国家法律机构或仲裁组织下达具有强制约束力的特殊履行指令,促使债务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忠实地履行其应承担的合同债务;(二)提供补偿措施,也就是在合同债务人未能合法地履行自身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向对方支付约定金额的现金来进行弥补;(三)违约损害赔偿,为确保受害方在违约行为导致其财物损失时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而设立的法定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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